今天又要來說我另一個地雷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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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點符號,很基本卻也很重要的部分。
有些譯者可能覺得標點錯沒什麼,不需要小題大作。絕對不是這樣,這是最基本的一環,連標點符號都無法正確,說真的,我不知道你的譯文還有什麼可讓人期待。
以下列出我最常在應徵譯者的試譯稿中看到的錯誤:
1) 不會用頓號、
好幾個動作或名詞舉例時,卻使用逗號區隔,這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錯誤。像是「桌上有香蕉,蘋果,蓮霧,芭樂」、「今天來的有爸爸,媽媽,哥哥,姊姊」這種,通通不行,都應該用「、」區隔。(這真的很基本的基本,但錯的人遠超過想像。)
2) 用英文半形標點符號
我還真不知道這陋習是哪裡學來的。很誇張,但很常見。居然還有人連句點「。」都不用,而是用「.」,還真讓我想直接句點你。除了客戶會指定用 ( ) 半形括號以外,所有其他標點符號都應該用全形,包括、,。!?
3) 「和」、「以及」、「並」 (and) 等字,還有「或」之前不用頓號
這個也是常看到的錯誤。頓號就是不這樣用,不要在不該出現的地方放頓號好嗎?
以上,說是我的地雷區一點都沒有誇張。我是真的在試譯稿中看到這種錯誤,就會直接印象分數扣很低,更嚴格去檢視譯文。
也許有人覺得只是標點,說一下改過就好,又不是什麼大問題。
但這就是我覺得很基本卻也很重要的翻譯元素。我就是不想招進有這些錯誤的譯者,一點也不想。也不想還要像個國小老師去糾錯。
這是譯者的最基本功夫,請正確使用標點符號。做不到,就不要自稱是譯者囉。
- Star, 2020/6/2